石家庄市教育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由市级统一组织招标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通知
石教〔2019〕79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关于由市级统一组织招标农村小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试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
按照省教育厅 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教财﹝2019﹞9号)要求,自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原有营养餐试点的基础上,将全省剩余17个省级贫困县和86个非贫困县(市、区)农村(不含市辖区所属农村)小学生(包括民办学校学生,不含在县政府驻地学校就读学生)纳入营养餐试点范围,我市12个非贫困县纳入试点范围。按照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在全省农村小学生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学生饮用奶、鸡蛋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市级统一招标采购。市教育局对我市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政府招标采购,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合同公示和备案,同时向市教育局办理合同备案。农村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共同负担,省与非贫困县按5:5分担,省分担资金通过专项文件下达各试点县(市、区)。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教育部门资金拨付申请,按月向中标供餐企业进行结算。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确保2019年秋季学期项目实施,由市教育局采取“市级统一招标采购,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的工作
(一)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推动项目顺利启动实施。
(二)填制《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附件3),并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2019年7月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交经本级财政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附件3)同时出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出示的《市教育局采购招标授权委托书》(附件4)。
(四)完成市级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各县(市、区)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付费事宜。
二、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的工作
做好项目资金筹措,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做好协助配合工作,会同教育局加快采购相关审批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务必于2019年7月5日前将《工作联络表》发市教育局邮箱(fazhanguihuachu205@126.com)。
联系人:市教育局 尹亚 联系电话:86033480
市财政局 尤杨 联系电话:86688572
附件:1.工作联络表
2.教育局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表
3.教育局采购计划备案表
4.教育局采购招标授权委托书
石家庄市教育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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