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论坛——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平等权问题研究
一、绪论
农民工子女是指那些跟随父母到城市打工并居住,但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孩子,他们在就学教育方面与城市孩子相比存在很大差距。而平等地接受教育是每个人的权利,教育作为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的平等受教育权。①教育平等权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教育起点的平等
教育起点的平等指的是入学机会平等,即任何人在进入学校学习时都受到平等待遇,不受家庭状况、社会地位等门槛限制。教育起点的平等是实现受教育权平等的根本要求。
(2)教育过程的平等
教育过程的平等指的是接受教育过程中受到平等待遇,不搞特殊化待遇。教育过程的平等是实现受教育权平等的关键环节。教育过程的平等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国家公平的投入教育资源与教育经费,对于经费的划拨要求各级政府做到公平、公正。其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
(3)教育结果的平等
教育结果的平等指的是在接受教育后个人知识、能力的提升,以及经济水平、社会地位的提高等。教育结果的公平是实现受教育权平等的终极目标,是教育起点公平和教育过程公平的延续和发展。教育结果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教育产出,指接受教育后能力、成绩等的直接获得;二是教育影响,指接受教育后间接获得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等②。
二、城市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不公平的具体表现
(一)农民工子弟学校境况堪忧
农民工子女入学需求较大,而城市教育资源较为有限不能有效满足其需求。此外,部分农民工子弟学校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在没有获得相关部门审批资格的情况下私自招生,这些学校不仅教学没有保障,办学条件也非常差③。农民工子弟学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首先是安全问题。比如教学楼质量差,食堂卫生缺少监督,交通不便,消防安全问题等。其次是教学师资力量差。一些山寨学校没有编制很难吸引优秀教学人才,只能临时聘用非专业老师或素质水平较低的毕业生来任教。再者是教学设施落后。农民工子弟学校在教学设施的投入上较少,不仅没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就连基本的教学设备和体育设施都不完善。最后是教育管理制度不规范。学校缺乏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制度,很难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二)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高
首先,学费高是最大困难。农民工收入较低,城市生活成本高且学费高使其难以支撑。其次,公办学校追求办学效益。农民工子女受其父母工作流动性的影响,其缀学、转学和失学率就比较高。而一些学校为了确保升学率等硬性指标,就会拒绝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④再次,面临生活层次、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压力。城市公立学校学生的生活条件和家庭环境一般要由于农民工子女,会给他们带来精神上的压力。此外,学校设立的农民工子弟班,会给他们带来等级上划分的感觉,容易受到城市学生的歧视和冷落,使其很难享受到与城里学生同等受教育权利和待遇。
(三)农民工自身对子女的受教育问题重视程度不够⑤
首先,农民工对其子女的教育不重视。部分农民工认为只有多赚钱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因此疏忽了孩子的学习教育。其次,农民工自身的素质有待提高。农民工本身综合素质就不高,文化水平低,不能给孩子提供很好的家庭教育和学习引导,只能依靠学校的教育。最后,农民工对子女的期望值不高。一些农民工虽然期望孩子好能上大学,但在孩子产生厌学情绪时无法积极有效疏导,只能听任其辍学打工。
(四)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机会不公平
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机会不公平主要反映在教育起点、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教育起点的不公平表现在学校设立门槛,不能平等对待求学的学生,甚至存在歧视。教育过程的不公平表现在教师对不同教育程度和智力水平的学生不能平等对待,以及教学师资、教学设施和教学资金的差距较大。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指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升学率而在高考制度中对农民工子女设立户籍限制,使其只能回到原户籍地参加高考。
三、教育不公平问题对策
(一)政府保障
(1)加强教育公平的法律保障⑥
一是针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政府应该在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相关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所有的受教育者,特别是农民工子女享受平等教育机会;不允许歧视普通学校或所谓的差学校,更不允许歧视私立学校,确保所有学校一律平等;大力开展法律教育工作,普遍提高每个社会成员教育法律觉悟等。
二是改革城乡户籍制度。户籍制度的实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平等权。不同地区的人们因为出生地不同,其所享受的政策福利以及经济水平不同,同时也受这些因素的影响,在政治、经济、文化以及教育等方面享有社会赋予的权利也存在差异,表现出极大的不公平。如果不能很好地将户籍制度问题解决,农民工子女受限于户籍制度则不能很好地享受教育平等权。
(2)公平合理配置有限的教育资源⑦
现阶段,农民工子女上学的主要途径是进入公立学校。但是由于公立学校需要交纳借读费且学费较为高昂,这使得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经济更加拮据。所以,应当进行城乡结合重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其利用率,缓解部分地区的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现象,以促进教育的公平性。同时,在对教育资源进行分配过程中,我们必须秉持平等、公平、补偿的原则,向教育资源处于相对弱势的地区和人群重点倾斜,尤其是农村贫困地区和西部地区,以帮助这些落后的地区和学校尽快摆脱困境,改善教学教育条件,提高教育质量,让农民工子女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 (3)加强对农民工子女学校的资助帮扶和管理
政府及学校应针对农民工子女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把农民工子女教育作为一项不可忽视的问题纳入议程。农民工子女教育需求巨大,仅仅依靠公立学校是无法完全满足其需求的,同时农民工自身经济水平较低,也很难在城市中满足其子女的上学需求。这需要政府制定政策,统筹资金资助农民工子女,拨出专项资金对农民工子女进行教育补助。⑧此外,农民工子女在教育程度上已经跟城市孩子拉开了很大的差距,这需要政府放宽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的要求和限制,并对其进行资助帮扶。农民工子女学校作为缓解其就学压力的载体,其办学条件差,管理水平落后,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加强教学监督,并且进行适当资金支持。
(二)家庭方面
孩子的教育不能仅仅依赖于学校,家庭教育也很重要。农民工尽管在知识水平上存在缺陷,但绝不能在态度上忽视孩子的教育问题。家长在平时应当注意提高其自身素质,甩掉落后的教育理念,重视孩子的教育⑨。同时,作为家长应当处理好工作与家庭之间的时间安排,多匀出一些时间给孩子,陪孩子一起学习,沟通交流学习上的困惑,及时教育纠正孩子的厌学情绪。并且经常给孩子进行学习辅导,给孩子的生活学习以及成长创造良好的氛围。此外,家长应当努力提高经济水平,不让孩子支付不起学费而分神。同时,家长也应当摆正心态,不能对孩子放任自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道德观,鼓励其学习知识,接受高等教育。
(三)社会方面
建立对弱势群体的补偿机制。农民工家庭在进入城市生活后力量相对薄弱,需要民政部门和社区机构对其进行适当地照顾和关怀。对于农民工子女,应当引导他们积极地融入当地生活,并帮助适龄孩子尽快入学接受教育。让农民工及其子女与城市本地居民和谐相处,一起学习、一起生活,及时给予帮助,避免农民工子女产生社会歧视的感觉。解决好农民工子女这一群体的教育问题,使其接受更丰富的知识、更多的技能,将他们培养成高素质的现代化人才,是提高我国城市化水平,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公众、社会及政府不仅仅要做好对农民工子女分流安排工作,还要尽快出台关于完善社会资金办学的行政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更具公平性与合理性。
四、结论
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并且成为当前社会的焦点问题。农民工子女和他们的父母一样,来到城市都是为了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他们一样都是城市的建设者和未来,我们绝不能因为他们的农民工家庭出身而去歧视和为难他们,给予他们不公正的待遇。农民工子女需要公平的受教育权来改变自身的命运,我们社会应当给予他们更多地关心和帮助,共同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这不仅仅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也有利于整个社会公平价值的实现。
[注释]
① 朱应平. 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从行政保护开始[J].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2).
② 王宗萍,段成荣,杨舸. 我国农民工随迁子女状况研究――基于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的分析[J]. 中国软科学. 2010(09).
③ 鹿文卿. 农民工随迁子女受教育权保障研究[D]. 沈阳师范大学 2012.
④ 周永坤. 教育平等权问题及解决之道[J].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6(02).
⑤ 郭荣芳,七十三. 农民对子女教育态度的研究[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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