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之构建
中图分类号:G643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5.05.029
围绕当下我国研究生教育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颁布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该文件提出了改革的“一条主线” (即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和“两个着力点”(即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和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以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视角,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可划分为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和外部质量保障体系,就两者关系而言,研究生教育外部质量保障体系需要通过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而作用于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直接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主体,在整个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居于核心地位,因而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成为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
一、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总体构架
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是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多元主体参与、研究生教育完整培养环节、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有机系统,而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培养单位、相关院系、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研究生导师、任课老师、管理人员、研究生等多元主体相互制约、相互作用而形成的运行方式。按照系统论的观点,一个系统的有效运行主要由其运行机制、动力机制和约束机制所组成。因此,笔者将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构架为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的运行机制、动力机制以及约束机制等三个子机制。
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运行机制主要是保障研究生教育的正常运行,从研究生培养过程来看,包括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机制、研究生培养机制、研究生学位管理机制、研究生管理机制和研究生教育条件保障机制。动力机制是激发研究生教育相关多元主体激励性并形成相应动力的运行方式,从对不同主体的激励来看,包括研究生培养资助机制、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研究生综合素养培养激励机制。约束机制是从制度层面对与研究生教育相关主体的制约机制,从对研究生教育质量产生影响的不同主体来看,包括培养单位制度建设机制、研究生培养社会监督机制、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和研究生培养导师淘汰机制。综上所述,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系统结构见图1。
图1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组成结构
二、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运行机制
(一)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机制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这一研究生教育环节中,以保证并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为目标,通过加强招生宣传,改革人才选拔方式,完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度,围绕选拔研究生优秀人才而形成的研究生招生运行方式。在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机制体系中,研究生招生机制处于第一个关键环节,要保证并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不断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为研究生教育提供良好的“加工材料”。具体而言,研究生招生机制由招生项目、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环节按一定程序形成的工作过程。该过程包括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命题、阅卷和录取等。目前我国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硕士学位研究生、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或学位办和研究生招生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全国统一招生的办法,此外还有由各有权组织单独考试的研究生招生单位自行组织但与统一考试同步进行的单独考试招生。博士生招生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招生。
除却这些基本的研究生招生基本运行工作程序外,要构建起良好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机制,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机制探索与实践上,还要把握两大核心对象和要素,才能有效构建起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机制。一是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相关院系和科研机构。在当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招收规模总体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形下,要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探索研究生招生指标与现有研究生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实行研究生招生指标在不同学院、不同学科、不同学科组织机构上的科学分配,将研究生招生指标向有良好科研条件、研究生导师条件的学院、学科上倾斜,才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目前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学位授权点、科研质量与水平、科研平台、人才队伍、培养质量等要素分配招生计划,建立与研究生教育资源相匹配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和信息公开机制,就是一种在研究生招生机制上的有益尝试。当然,这种教育资源分配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索与完善,比如可以在现有的分配机制上,加入社会需求度、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就业质量等其他一些关键要素,对现有招生指标分配方式予以进一步完善。二是研究生生源。在当下研究生生源总体数量呈逐年递减的形势下,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均面临着优秀生源不足的严峻现实,这对于层次较低的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如何吸引优秀生源,就显得更为迫切。要改革现有人才选拔方式,除当前所开展的加大复试在研究生招生评价中所占比重等方式方法外,需要进一步开拓思路,加大免试研究生招生规模比例,积极推进本硕博联读、本硕联读等招生规模,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尤其是在当前出现出国热、留学热,大批学生赴欧美等研究生教育发达国家留学的形势下,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的合作,吸引优秀生源留在国内学习,减少优秀生源外流。 (二)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
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机制是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围绕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教学计划的组织与实施、教学过程的检查与监督、教学成效的评估与验收等教学工作内容而形成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研究生培养由相关的工作项目、工作内容和相互衔接的培养环节而组成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构建人才培养项目体系,结合研究生个体培养需求而形成培养计划;为实施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创建相关培养制度机制,并作好相应的物质条件准备;保证各培养环节有机衔接和高效有序、良性运转的培养秩序,协调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研究生培养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质量评估等。
我国研究生培养质量一直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研究生培养质量常常为社会所诟病,其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不足,在于现有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实行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所谓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就是要打破现有研究生教育基本完全依赖研究生培养单位而实行封闭式办学的发展思路,要实行与中科院、工程院系统,与有良好科研条件和指导研究生人才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的协作,联合培养研究生,将社会上的有关教育资源有效利用到现有研究生培养过程之中,从而弥补现有研究生教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现状。在转变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这样的思路下,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其研究生培养机制上,要紧紧把握如何激发社会相关单位的积极性,尤其是要把握社会相关单位的利益诉求,改革现有研究生培养模式,实行与社会相关单位的合作共赢,是当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与创新的重点所在。
(三)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管理机制
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管理机制是指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之后,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科学研究、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是围绕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全过程而构建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研究生学位管理过程包括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科研锻炼、论文撰写、论文答辩、分委会讨论与表决、校学位委员会审定以及研究生导师资格的评审及管理等工作。
就当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位管理的现状而言,关键在于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对研究生导师的管理。要彻底转变将研究生导师,尤其是博士生导师作为头衔、职称待遇的做法,切实将研究生导师作为岗位,是教师的一种责任和担当。要建立研究生导师可上可下的制度,建立并完善研究生导师上岗制,逐步建立研究生导师淘汰制。二是强化对研究生的管理。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就进行了学位论文阶段,这是研究生培养科研能力、提升科研水平的关键环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要转变现有研究生培养“难进易出”、基本保持零淘汰的培养管理制度,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严格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制度,无论是研究生导师还是学位论文答辩委员,无论是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还是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都必须严格学位授予标准,逐步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阶段淘汰制。三是尽快制定并出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专业型研究生学位论文标准。近几年来,国家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类型的结构战略转移,积极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拓展了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增加了专业学位授权点数量,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模。由于现有的《学位条例》是恢复研究生教育之初,仅有学术型研究生培养类型而制定的,因而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上,仅限于学术型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1990年开始试点,虽然经历了20余年的建设与发展,但在专业学位论文的标准上,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没有出台相应的基本标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要求。缺失这样的标准制度,对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而言,就难以对专业型研究生学位论文予以把关。因此,要加强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管理,迫切需要国家出台宏观的专业学位论文标准与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出台具体的标准和要求,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把关提供基本依据。
(四)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机制
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机制是指以思想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为目标,针对研究生思想教育、学习生活、文化娱乐、心理健康、社团活动、职业发展等为主要管理内容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过程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安全法制教育管理、校园文化活动、评优评先、就业指导等。从长期的教育实践来看,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机制主要由三个环节组成:一是思想育人,主要包括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党群组织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等主题思想教育活动和由培养单位联合科研机构、单位或个人开展的博导论坛、研究生论坛、学术沙龙等学术交流活动。二是文化育人,主要包括由研究生会和研究生社团以丰富校园文化、提升研究生文化生活水平为目标开展的文体竞赛、社会实践、素质教育讲座等校园文化活动。三是服务育人,主要包括培养单位等管理部门联合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开展有利于研究生生活、学习与就业的权益保障及服务工作。
针对当下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机制运行现状,结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机制的三个环节,笔者认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针对研究生较本科生年龄较大、思想较为成熟的特点,充分调动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党群组织积极性,以研究生自我管理为主、培养单位管理为辅的原则,重视新媒体手段的运用,着力从教育的形式路径、工作载体、内容体系、覆盖范围等方面来进行顶层设计,不断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影响力与渗透力。二是针对研究生群体科研压力较大,就业与婚恋问题较为集中等特点,充分调动研究生会和社团组织的积极性,按照“打造精品,树立品牌”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素质讲坛、体育赛事、文化艺术、职业发展等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活动,深入挖掘和打造一批展现新时代研究生精神风貌与理想追求、研究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和品牌。三是针对研究生生源结构、招考方式、培养方式、培养类型和研究方向的多样化,其教学、科研和活动的组织形式呈分散性特点,以学科专业、科研团队(课题组、实验室、研究中心)为依托,畅通校、院、研究生三级信息渠道,建立矩阵式的研究生日常服务与信息反馈网格体系,扎实推进研究生管理服务工作进基地、进实验室、进课题组,确保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每一位研究生。 (五)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条件保障机制
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条件保障机制是指以向研究生教育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学习条件、生活条件等为目标,在师资队伍、基础设施、环境条件、经费与制度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条件包含了学校整体办学条件和水平、学科声誉与影响力、师资队伍、科研环境和条件、教学环境和条件、学习生活条件、校园文化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教育条件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不同层次高校之间、不同类型高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差异性比较明显。从整体上来看,受多年来高校办学观念的影响,普遍存在着“重本科教育、轻研究生教育”的现象,在研究生教育条件保障建设上,主要需要解决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研究生投入问题。大部分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教育投入不足,需要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投入建设力度,保证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二是研究生教学条件需要改善。部分高校研究生教室和教学条件往往是本科生选剩之余的地方,研究生教室分布比较分散,不便管理,且研究生教室条件较差,开展现代化教学的多媒体等相关设施严重不足。三是研究生生活条件需要改善。与研究生教室大体一样,学校在本科生宿舍安排之后,再考虑研究生宿舍的安排问题,研究生住宿条件亟需改善。研究生教学条件与研究生住宿条件不好,主要是受现有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体制的影响。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室安排主要由教务处负责,研究生住宿安排主要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而这两个部门主要负责本科生的教学和学生管理,而研究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往往由研究生院(部、处)和研究生工作部管理。因此,要转变这种现状,需要改革现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管理体制,理顺研究生管理与本科生管理的关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研究生教育保障条件不足问题。
三、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动力机制
(一)研究生培养资助机制
研究生培养资助机制是指基于当下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以激发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积极性为目标,在研究生培养的不同阶段,按照一定的规则对研究生实行相应资助的运行方式。研究生培养经费是研究生培养的基本保障,我国研究生培养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委托培养单位经费、学校自筹经费、导师科研课题经费、研究生个人交纳的学费、社会赞助等,其中国家财政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是研究生培养经费的主要来源。
自2006年华中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哈尔滨工业大学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以来,各高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在于研究生不同阶段的资助标准、资助额度、经费来源等方面的改革,其改革核心内容在于进一步拓宽研究生资助资金渠道,尤其是将导师作为出资方纳入研究生培养资助体系之中,加大研究生培养经费筹集力度,保证在现有条件下,实现研究生教育公平、公正、和谐发展。在当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已进入改革深化期,尤其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对研究生资助的情形下,笔者认为,关键问题已由导师出资转移到资助标准的制订上,即如何在不同的阶段制定出合适的资助评价标准,尤其是对于博士生和硕士生两种不同的培养层次、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种不同的培养类型,同时还要考虑到不同学科之间的差异性,制订比较科学的、多元化的资助评价标准,这是当下研究生资助机制构架并完善的关键所在。
(二)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
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是指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激发研究生导师开展研究生培养积极性,在制度层面开展的相关工作的运行方式。研究生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第一责任主体,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所在。研究生导师激励机制的构建,就是要正确处理好导师付出与所得的关系,要激励导师出资资助研究生培养活动,立志为研究生教育事业付出自己的艰辛努力和心血,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水平的创新型复合人才,从而激发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的热情与积极性。
从当前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研究生任课老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实际现状而言,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的积极性并没有得到充分激发。笔者认为,其主要应在如下几方面予以改进:一是改革现有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与评价制度。当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教师职称评定、对教师的考核与评价上,仍然存在着“重科研、轻人才培养”的倾向,能否承担高水平科研项目、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是职称评定和教师考核的主要指标,而对于人才培养,则是可有可无的内容,这自然会引导研究生导师重科研而轻研究生课程教学与研究生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制度政策层面加大对研究生培养的内容与比重,切实将高校的中心工作转移到人才培养上来。二是要加大对研究生培养质量好的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的激励。研究生导师培养出优秀的研究生,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倾注其心血,奖励在研究生培养上作出成绩的研究生导师,要加大现有的各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的奖励力度,同时要将研究生教学改革纳入高校教学改革的内容,鼓励研究生任课教师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方式的改革与创新。三是要实行研究生导师招生指标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以研究生导师近几年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关键内容,以各高校二级单位为对象,视研究生导师培养研究生情况,对于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异的导师,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而对于在研究生评估和抽查中出现问题的导师,则减少其研究生招生指标或暂停招生,甚至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研究生综合素养培养激励机制
研究生综合素养培养激励机制是指以全面提升研究生综合素养为目标,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科技竞赛,设置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实施科研创新奖励,组织开展社会活动等。具体而言,研究生综合素养培养激励包括研究生培养单位及二级单位所设置的资助研究生的各种科研创新项目,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省级地方政府所开展的各类科研竞赛活动,由研究生培养单位所设置的研究生科研成果奖、优秀学位论文奖、社会活动奖等。 对于当前的研究生教育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并不是我们的培养机制、培养模式、质量保障体系不健全的问题,关键在于对研究生培养质量观的认识问题。目前对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认知,呈现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多元化倾向,形成了基于不同视角的学术质量观、过程质量观、效益质量观、就业质量观等 。我国教育领域知名专家顾明远先生曾在论及研究生教育质量时指出:“我国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教育,获得学位的毕业生将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栋梁之才。他们不仅应该具有高深渊博的知识,而且要有高度的文化素养和高尚的思想情操。”因此,在当前论及研究生教育质量时,必须关注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综合素养,这是保证并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具体内涵和根本要求。因此,笔者以为,研究生培养质量观应从研究生所应具备的心理素质、创新能力、文史哲知识、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道德修养等整体综合素养进行衡量和评价,并以提升研究生整体综合素养系统构建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
四、研究生教育内部质量保障约束机制
(一)培养单位制度建设机制
培养单位制度建设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围绕保证并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通过制定并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对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多元主体形成基本要求与规范,保持研究生教育活动有效运转的运行方式。制度建设是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保证,是研究生培养单位一项基础性工作,其具体内容包括研究生招生管理制度、培养管理制度、学位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
我国研究生教育自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已有三十多年的发展历史,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制度建设上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对于当下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度建设问题,关键在于要把握我国当前研究生教育处于综合改革的重要时期,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需要转变原有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思想,增强学术治校,强化研究生教育学术管理。此外,要结合当前扩大高校自主办学权,围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生培养单位自我评估,强化自律意识,进一步改进原有研究生教育相关文件制度,适应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二)研究生教育社会监督机制
研究生教育社会监督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要积极接受社会的监督,以构建行政、学术、社会三位一体的新型权力制衡体制为目标的运行方式。具体而言,研究生教育社会监督是研究生培养单位要积极接受社会对研究生教育各环节的监督,包括研究生招生过程、招生结果监控,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研究生评优评先环节、评选结果及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过程及结果的监督;研究生选题、开题及学位论文答辩过程中,邀请督导员参加并实行对外公开制度等;研究生优秀论文评选、优秀研究生评选等过程和结果实行公示制度等。
当下研究生教育社会监督机制主要存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该公示的没有公示。部分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相关信息公示不够,许多按照制度规范需要公示的,没有公示。二是公示范围不够。部分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在相关信息公示上,仅限于有限范围,或限于本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特定人员,或限于研究生培养单位所在的二级单位,或在本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网上公示。三是处理不够。对于公示中出现并发现问题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真正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使许多人失去了参与社会监督的信心,关注、参考社会监督的积极性不高。
(三)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
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增强研究生危机感、提升学习和科研积极性为目标,通过实施研究生在学期间的研究生淘汰而形成的运行方式。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的构建,包括从研究生培养各个环节的把关,分别在研究生入学实施选择综合素养淘汰,课程学习阶段实施课程成绩淘汰,在科研工作阶段实施科研能力淘汰,在学位论文阶段实施学位论文水平淘汰。
研究生教育实行淘汰制是各国研究生教育普遍实行的一种方式,在许多国家,比如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其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研究生淘汰率较高,美国高水平大学研究生淘汰率甚至达到30%~40%,这种淘汰机制已成为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有效保证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研究生培养淘汰机制的建立一直为教育理论界和实践工作者所重视,但一直以来,这一机制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这对于当下的研究生教育工作极为不利。实施研究生培养淘汰制度,除了要营造良好的研究生教育淘汰社会氛围,完善现行研究生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为研究生培养单位实施研究生淘汰提供良好法律法规环境,由中央和地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出台政策,加大监管力度,激励鼓励并推行研究生培养淘汰制外,关键在于研究生培养单位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研究生淘汰制度上要进行试点改革,积极摸索有效路径,同时也要为被淘汰者提供改正的机会和其他相应的出路,使改革工作能够在现有条件下顺利推行。
(四)研究生导师淘汰机制
研究生导师淘汰机制是指研究生培养单位以增强研究生导师责任意识、质量意识为目标,通过实施研究生导师淘汰行为而形成的运行方式。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是广义上的概念,包含了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取消,也包括对研究生导师实行暂停研究生招生制度等。具体而言,就是针对研究生导师在培养研究生过程中,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在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培养质量问题等现象时,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对研究生导师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后,主持或承担科研项目不够,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水平不够,即对招收并培养研究生基本条件出现问题的研究生导师,暂停其招生资格,待满足研究生培养条件后,再恢复其招生资格。
从当下我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总体情形来看,在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建设与实施上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实施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的研究生培养单位数量较少。由于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的出台,会影响到许多研究生导师的利益和声誉,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受制于方方面面的阻力和压力,往往没有实行研究生导师淘汰制。二是实施研究生导师淘汰制的政策力度不够。在实行研究生导师淘汰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中,许多研究生培养单位往往考虑到研究生导师淘汰面过大会产生的不利影响和阻力,往往在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制定的范围上,仅仅对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国家开展的研究生论文抽查不合格等在外部造成了不良影响的研究生导师,才实行淘汰。对于近几年没有科研项目或科研经费极少的研究生导师,仅仅只是实行暂停研究生招生制度。这些制度的出台,虽然对于研究生导师有一定的约束作用,但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研究生导师的标准,在实行研究生导师淘汰制度上要提高要求,在制度层面上要切实能够通过政策增强研究生导师的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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