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社会力量 加快完善托育服务
0至3岁的婴幼儿被视为社会中“最柔软的群体”。这个群体的照护质量和照护成本,既关系到人口高质量发展,也影响社会的生育意愿。在此情况下,持续推动完善托育服务,有效解决一些家庭在婴幼儿托育上的难题,可以说是当前完善民生公共服务和生育支持措施的应有之义。
事实上,这方面并不缺乏政策上的引导和鼓励。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就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服务。其中就包括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居住社区婴幼儿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等。
对照上述政策方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0至3岁婴幼儿”、在企业推广嵌入式幼儿园等建议,都可以说是非常有针对性的举措。其实,部分地方和企业目前也已有一些这方面的实践行动。像有些企业建立了面向员工子女的“亲子园”,还有产业园区建立了托育中心。这些都为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带娃难”、充实社会托育资源,作出了积极探索和贡献。对这些方面的成功经验,可加以总结推广,给予更多地方和企业以参考借鉴。
当然,要让这方面的行动和创新加速涌现,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各类政策鼓励。例如,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策引导,通过完善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此外,当前一些幼儿园出现了资源闲置,也可以通过增加针对性的财政支持,因地制宜地将空闲资源和师资转移到对0至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上来。如此既盘活了闲置资源,利于促进相关幼儿园的转型及社会就业,也降低了托育服务公共投入成本,实乃多赢之举。
要注意的是,除了加大政策和资金方面的保障力度,无论是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还是鼓励企业建设嵌入式幼儿园等,都涉及专业人才的培育、准入标准的差异等问题。在这方面,也有必要完善配套的支持体系,如加快专业化托育人才的培育,并打通幼儿园和托育机构的准入标准与评价机制。既为社会参与托育服务提供包括专业人才在内的资源支持,解除准入上的堵点,又要通过明确的标准和监管来确保托育质量,让社会放心。
按照“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要求计算,到2025年,全国托位数要达到约600万个,而目前缺口仍较大。要有效填补这一缺口,满足社会对托育服务在量和质上的更高要求,必须凝聚全社会的共同力量。对此,但凡有利于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托育服务积极性和创新动力的做法,都值得鼓励和尝试。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本文版权归教育教学论坛杂志社及本文作者所有,未经同意,不得转载! ——《教育教学论坛》查稿电话:0311-85178286
- 上一篇:教师为什么需要“教育随笔” 2024/3/11
- 下一篇:现代职业教育亟须培养“斜杠人才” 202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