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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专项怎么评,督导指标来说话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8-2-24 9:58:57      点击:

  “没有教育信息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随着教育信息化的国家战略地位逐步提升,教育信息化已然作为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从教育信息化发展现实看,通过2014年、2016年两次全国性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对教育信息化工作,一是现状不清,缺少数据支撑;二是短板不明,缺少客观依据;三是进展不详,缺少判断标准。要对全国教育信息化发展状况及目标达成度作出准确判断,必须有一把科学合理和易测量的“尺子”——评估指标体系。《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提出:要制订针对区域、学校、课程、资源、教师、学生信息化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将相关评估纳入教育督导工作,有效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

  明确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的目的——

  促进建设 深化应用

  以督导评估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化应用是本次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的两大宗旨。构建这套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主要有以下四大目的:一是依据国家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系统部署,为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科学、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明确的导向与依据,引导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明确目标、规范行为、矫正偏差、促进发展;二是基于本套指标及相应工具,建立对于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常态监测督导评估体系,使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摸清底数、查找短板、把握现状、完善政策;三是通过开展专项督导和检查,使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大力度;四是通过建立沟通和反馈制度,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分析问题、厘清原因、寻求路径、及时改进。

  遵循教育信息化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科学可行 全面客观

  在研究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研究团队遵循了以下四大原则:

  导向明确。整套指标体系要突出教育信息化的目标、问题和需求三大导向,针对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教育教学、学校与师生发展的需求的满足,从不同方面发力,努力实现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战略目标。

  科学可行。从评估理论框架、指标设计理论等方面确保指标的科学性;按照指标体系研制的科学流程,设计和研究教育信息化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指标。课题组在研究的不同阶段设计和安排了专家咨询和研讨,结合各自研究和实践工作,从不同视角、不同层面共同建构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指标体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基于已经完成的两次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让指标体系设计既科学又可操作。

  全面客观。指标体系设计过程中,既关注各地对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战略性部署的政策要点的落实情况,又注重收集各地在国家政策框架之上的创新经验和做法,关注推进工作中的问题与挑战。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应满足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要在对各地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情况进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进行量化处理,以全面准确地反映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客观现实。通过广泛征询意见,结合各地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实践,对于教育信息化的定性指标,课题组从可测、数据可得的角度找到核心检测点。

  指标体系设计涵盖两大方面——

  政策落实评估 应用创新引导

  通过开展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工作,能够推进各地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应用能力,发现、遴选一批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先进省(区、市),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提升全国各地、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由此决定了专项督导评估工作将以督政为主,包括省级、市级和县级政府,其督导内容主要是两大块,包括政策(规划)的落实和应用推进及效果。

  课题组系统梳理教育信息化政策尤其是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总结各地已有教育信息化建设标准或规范,依据国家对于教育信息化的战略部署和政策规定设定了组织领导、规划管理、经费保障、基础环境、队伍保障、应用推进和网络安全等7个一级指标。我们将7个一级指标细化为24个二级指标和55个三级检测点,通过细化的检测点将宏观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变得可测。除了已有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系统的量化数据,课题组设计了针对省级、区县级以及学校的评估工具——调查表,借助评估工具,以获得更多客观信息和数据。

  在指标体系研制过程中,对于督导评估的重难点——应用推进,从能够反映各地信息化应用状况的指标或检测点中筛选可衡量的关键指标。通过反复征求各层面不同专家的建议,我们分别从管理、教研、教学应用以及试点创新和应用推广来反映各地推进教育信息化应用的状况。由于信息化应用更多地体现在学校层级,我们在学校的评估调查表中侧重反映了不同维度应用的状况。

  创新专项督导评估工作思路——

  进展系统辅之重点调查

  既然是作为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必不可少会对应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新的战略部署或政策要点、进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而设计专项督导评估内容。基于两次专项督导各省教育信息化相关情况底数不清的情况,本次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针对性地明确了组织领导、规划部署等相关维度的指标及检测点。

  采取常规督导+重点问题调查的工作思路。建议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工作采取常规数据采集加重点问题调查的督导评估思路。对于组织领导、管理机构、规划部署等指标通过常规调查摸清底数,作为各省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基础数据。而国家对教育信息化的新的战略部署或政策要点、进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目的针对性地设计不同年度的专项督导评估内容、评估工具等。

  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和工具,将进展系统与网络调查有机结合。教育信息化督导评估更应该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来开展,基于已有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信息系统,增加常规督导的必要指标和检测点,同时辅之以重点问题的网上调查,便捷地开展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建立对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监测系统,并在应用中不断积累形成教育信息化工作大数据。基于大数据形成对教育信息化的科学决策,不断完善和提升教育信息化绩效。

  明确指标体系中检测点的数据采集层级。在整套专项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我们将明确区分不同指标、检测点的数据采集的不同层级。部分指标或检测点是省级数据,部分指标或检测点是区县数据合成,还有部分指标或检测点则需要开展中小学抽样调查才能获得相关支撑数据。

  有效使用专项督导评估结果。在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评估结果使用方面,我们将秉承有效、有用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用。一是结合自查和督查,全面及时反映全国教育信息化推进状况及发展阶段阶段性整体目标的达成度;二是结合调查数据表和调查问卷的分析,全面把握各省教育信息化推进的典型经验,科学准确诊断各省教育信息化推进、信息化深入应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三是基于部分量化指标的统计分析,全面把握各省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情况。在结果显示度方面:公开发布全国教育信息化专项督导报告;编撰全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集;就突出问题完成对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的政策咨询报告。(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左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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