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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主城区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监测活动的通知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7-19 17:22:26      点击:

石教函〔2019〕169号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石家庄市主城区中小学生视力

健康监测活动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建设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19〕24号)精神,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在市内主城区开展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监测工作,本着“早干预、早发现、早矫正、早治疗”的原则,维护中小学生视力健康,降低近视增长率、减缓近视发展率、扩大防近科普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面向石家庄市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城区内市直属学校的中小学生开展公益性视力健康监测活动。

二、时间安排

(一)总时间安排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学生近视眼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8〕7号)要求,我市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两次视力健康监测的总体时间安排为:

1.第一学期:9月份一次(结合学生体监数据)

2月份一次(寒假期间)

2.第二学期:4月份一次(春季入校监测)

7—8月份一次(暑假期间)

(二)暑期监测时间安排

1.本次暑期视力监测时间为:7月3日—8月30日。其余监测时间另行通知。

2.视力监测的时间地点原则上按照市整体安排(见附件),家长也可按照就近原则选择监测点。

三、具体要求

(一)中小学生参加视力监测的要求

1.参加视力监测的学生须在家长陪同下到石家庄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中心进行视力监测,以确保视力监测数据的完整性及连续性,并为全国儿童青少年改革试验区提供数据支撑。

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附表中的时间组织安排视力监测,保证良好秩序,更好开展详尽的视力监测活动。

3.已近视并配戴眼镜的学生必须戴镜参加视力监测,以便监测矫正视力。

4.学生视力健康监测监查后,石家庄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中心将出具视力监测回执单,开学后上交班主任。

(二)学校

1.各学校要在开学一周内收集监测回执单,做到每校每班有视力监测数据、有近视防控方案。2019年9月21日前各校将视力监测回执单统一上报所在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报送至石家庄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中心。

2.视力健康监测工作结束后,中小学视力健康干预中心要出具市内五区和直属校的整体视力监测结果,以及近视防控科学解决方案,反馈至各学校、区教育局,并将全市情况上报市教育局。

联系人:市教育局体卫艺处 黄琦 86033067

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干预中心 毕彬彬 18632123495


附件:市内主城区和直属学校暑期视力健康监测时间安排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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