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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时代下网络舆情与地方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19-3-21 20:13:30      点击:

刘强 李克周 徐波

摘要:如何科学应对新时代下网络舆情规律的变化,对地方政府提出了挑战。本文从网络舆情与地方政府应对的现状入手,深入研究网络舆情对地方政府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通过分析当前网络舆情的特点和规律,提出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几点措施。

关键词:网络舆情;地方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37-0223-03

一、网络舆情的概念、特征

(一)网络舆情的概念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依托于移动互联的信息分享和意见交流,像微博、微信、微视频、新闻客户端(以下简称:三微一端),已逐渐成为社会舆论发源地和发酵平台。在网络上,信息通过“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快速传播,公众对某些现实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被称为网络舆情[2]。

(二)网络舆情的特征

1.突发性。相较于传统媒介科层制组织传播方式,网络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其即时性、交互性、海量性,使信息在互联网上迅速碰撞、交融。一旦有突发公共事件,其相关信息(文字、图像、视频等)会立即出现在网络上,并被广泛转载,传播扩散,几乎突发公共事件出现的同时也迅速成为网络舆情的焦点议题。

2.隐匿性。互联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与传统媒体,每条言论、每篇文章的出处、内容都有专人把关不同,网络中发言者的身份隐蔽,内容可以被随意转载,无人对信息的内容和来源进行审核,缺少规则限制和有效监督。网络媒介的匿名性为广大公众提供了畅所欲言以及发泄情绪的空间,不必要担心强势意见群体的外部压力和个人社会角色的期待以及社会道德与规范的约束等,可以在互联网空间毫无掩饰的表达内心的意见与想法,但同时也给政府管理网络舆情增添了难度。

3.多元性。网络的虚拟性,传统媒介“把关人”作用的削弱,使网上舆情事件本身和网民对同一舆情事件的态度呈现多元性的特点。网络舆情事件涉及大至国家外交、国内政策,小到与群众生活相关的方方面面,都可能成为网络舆情事件。同一舆情事件,群众在价值传递、利益诉求等方面的观点表现各异,这离不开人们不同的价值观念、角色立场、文化背景等方面的影响,而或积极健康、或消极庸俗,或灰色地带的舆论,使舆论内容异常丰富,如“三微一端”,作为社会舆论发源地和发酵平台为民众提供了宣泄的空间,也为获取真实舆情提供了平台。

4.群体影响性。在群体决策的环境下,个体的意见或决定,会因为群体的相互作用与影响,从而趋向与群体一致的结果,表现为从众心理。这种从众心理会使群体中的个体失去方向感,群体会无意识进行观点集合,在意见、情绪和态度上达成高度的一致性,形成比较极端的观点。而这种观点未必是正确的观点。

二、网络舆情事件对政府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有利于推进我国行政监督发展。网络舆情使得政府政治实践、政治决策过程被透明的展现在社会公众眼前,体现了社会舆论的监督精神,有利于推进我国行政监督发展。像“温州、新余事件”中,在网民的監督下,某地方政府部门公款消费旅游的情况被披露。

2.有助于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舆情能够充分反映民意,说明社会、政治、经济和生活中的弊端与不足,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是政府制定、实施政策的主要依据。网络舆情反映了社会现实,带动全民参与,扩大政府决策信息源,推进社会进程民主化,有利于地方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像2015年国庆期间发生的“青岛大虾”事件中,给地方政府提供了一个决策上的参考,有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

(二)消极影响

1.贬损政府形象。网络舆情冲击现有政府的政治结构、腐蚀政府的合法性,制约政府的治理能力,对地方政府治理形成的挑战,并且容易造成“塔西陀陷阱”。像每年春运期间,国家为了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而加大执法力度,但像汽车之家、易车网、太平洋汽车等网络平台上,有一些网民发帖声称,某些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行为主要还是以增加执法收入为指标,并不是把纠正醉酒驾车、违法交通法规等对社会的危害性作为主要考虑,造成国家交通管理部门正确的执法行为被许多网民所误解。

2.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整体舆情的环境好与坏,都将直接影响公众的情绪和整个社会的和谐度。

3.侵犯涉事群众权益。网络舆情扩散迅速,牵扯到较多的群众,在整个过程中必然对涉事群众的权益有所侵犯[5]。像2017年“临沂桃子打防腐剂”事件,就是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造谣视频,导致当地桃子的口碑和销量下降,果农遭受到很大的经济损失。类似还有“广东香蕉被病虫害会致癌”、“西瓜有毒”、“湖南柑橘生虫”等不着边际的谣言,都曾给果农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4.影响司法公平公正。网络舆论的兴起,是对普通公众司法评论话语权的极大解放,也使司法的独立性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当年的“药家鑫事件”网络舆论从对药家的一片谩骂,再到对张家的指责,两家人在舆论面前都伤得不轻。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药家鑫该受到怎样的法律惩处,法律和公众自然有个评判标准。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的现状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中国已经跨入网络法制化阶段,2012年国家正式出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政府通过完善立法来加强网络监管,为规范网络活动和维护互联网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法律依据,标志着中国跨入网络法制化阶段。政府在提升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水平同时,不断加强国际合作,与世界各国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有序的网络空间[6]。

(二)政府应对舆情的观念转变

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网络时代的民主性日益体现。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断创新执政理念、执政方式、执政内容,增强网络舆论危机管理意识,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塑造政府领导的“转化性领导”形象,来积极应对网络舆情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同时,成立网络舆情应对专门机构,树立政府在公众中的威信,得到人民的支持和理解,提高政府的凝聚力。

(三)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研判机制不完善

网络舆情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范围较小,预见性弱;政府网络舆情预警体系不完善,预案缺少具体的操作指南,网络舆情应对体系不完善,缺乏专业的网络舆情应对队伍。像2016年“河北邢台遭特大暴雨袭击”事件,就是“网民爆料——微博、微信自媒体传播—主流媒体介入—官方回应、道歉”的传播路径。从中看出草根自媒体在整个事件中承担了重要的信息通报责任,而主流媒体的报道反而延后。

四、政府应对网络舆情事件的措施

(一)健全监测、预防与控制机制

1.健全网络舆情的监测体系。为了及时把握网络舆情信息,有效应对和化解网上舆论危机,争取工作的主动权,政府应构筑有效的网络舆情监测体系。第一,应当投入相应的人力和财力,成立专门的、责任明确的网络舆情监测和分析机构,由专人负责,对网络舆情载体进行实时监控。第二,加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培训,提升舆情大数据的查找、分析和决策能力,提高舆情监测、研判的准确率,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应对舆情的工作效率。

2.健全网络舆情的预警体系。政府网络舆情预警体系如果完善,可避免舆情的发生,将损失降到最低,相反,若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的舆情事件。第一,制定预警方案,政府对不同的事件类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制定较为详尽的信息采集、研判和预警方案,一旦出现舆情危机发生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第二,部门之间保持密切的沟通,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与舆论涉及到的各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共同做好应对危机的准备。第三,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舆情信息的公正、公开,在危机苗头时,通过信息公开,尽可能避免事态严重。

3.健全网络舆情的控制体系。网络舆情一旦发生,若控制不当,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还会使政府公信力下降。第一,建立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小组有效地组织各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资源,控制舆情的事态发展,避免舆情严重化。第二,通过“辟谣”净化网络信息环境,通过信息公开等方式,将网络上不实的言论予以否认,使公众认清事实真相。第三,通过提高政府的公关水平,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宣传部门应对新媒体的能力,政府利用互联网与公众的良性互动,营造良好的舆情氛围,从而有意识的影响、引导公众的观点和态度,可有效的缓解舆情的发展,赢得公众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和理解。

(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1.加强地方政府网管队伍建设,规范网站管理制度。为了有效解决网站管理方面存在的备案资料不足、监察力度不够、安全防范能力差等问题引起的网络舆情,政府应该不断加强网管队伍建设,规范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官方与具有商业性质的网络媒体之间的互动性,引导商业性媒体遵守法律法规,并与政府做到“同期声”,共同发布一致性网络舆情;可通过实名认证、备案核查等手段,加大对域名注册商、服务器空间商及网民的管理力度;建设专门的网络管理队伍,加强网络执法,为良好的网络环境作保障。

2.积极转变政府行政制度。为尽快适应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加强政府对网络舆情的预判、决策和处理能力,规范政府行为预防舆论危机,必须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完善政府行政制度,让职能回归民生本位、服务本位、公共服务本位。建设民主政府,强调政府的服务性,树立公共服务理念。

3.努力完善政府问责制度。针对政府缺乏对网络舆情的认识以及应对能力不足等现状,政府要加大問政追责力度、完善问责制度。科学地划分各级地方政府部门的职能,避免职能交叉和无人负责的情况,对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完善问责程序,对网络舆情应对过程中产生严重后果或无应对的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减少问责步骤,加快问责结果的处理和公开;问责程序尽可能的公正、公开,减少地方政府与民众的摩擦,更好的应对网络舆情。

4.努力完善网络相关法律。社会文明需要法制建设,网络社会同样需要法律的约束,完善各种网络信息的法律法规,从而,推动网络舆情的规范化。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使得在现实社会中受制于法律的人,从网络中寻求“突破口”,肆意传播不实言论、虚假低俗信息,泄漏隐私等不良行为。因此,只有加快完善相关网络立法建设,才能构建新时代下和谐的网络文明社会。

(三)提高地方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

1.加大对互联网技术及物质资金的投入。首先,不断加大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和计算机技术人才培养,提高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预判、分析、决策和处置能力。其次,要充分保障公民的网络使用权,因为这是公民的重要权利之一。通过降低使用网络的成本和技术门槛、加大地方政府对网络公共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加强互联网信息平台基础设施的建设,加速整个社会信息化的进程,降低网络舆情主体使用网络的成本。

2.提高官员素质,强化官员的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官员而言,预防网络负面舆情,防患于未然更是一种积极的态度,这就要求政府官员在日常的工作中,树立起尊重公民权利的意识,满足并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自身的媒体素养,提高对网络舆情的预判和应对能力。同时,地方政府应当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建立舆情信息反馈机制,定期对公众进行通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杜绝网络舆情发展为危机事件。

3.促进官民良性互动,重塑政府诚信和形象。首先,在政府长期执政过程中,要保持政府公信力、良好形象和敢于公开工作失误,借此来获得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其次,政府借助于新媒体技术,建立信息沟通平台,提高信息透明度,保障官方信息传播的统一性。第三,通过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互动交流,让政府充分理解民意,让公众了解政府的决策过程,并积极参与到政府治理中。

4.改革媒体管理体制,释放网络舆情的正面效应。首先,强化媒体自身的职业道德和完善行业标准,新闻媒体要坚决服从党、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其次,加强新闻媒体的管理,依托“三微一端”等新的媒体技术,提高舆论引导的时效性。像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为代表的计算机技术不断应用,推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的融合,将网络言论的自由和权利交给公众。

5.强化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能力。首先,地方政府应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发展规律,掌握舆情信息采集、分析和研判机制,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和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充分了解群众的心声、及时化解网络舆情危机。其次,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应提高掌控网络传媒的水平、强化媒介的素养、转变应对网络舆情的观念,加强对网络舆情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新时代下构建地方政府与媒体的和谐互动关系。

参考文献:

[1]任士伟.政府应对网络舆情的路径研究[D].苏州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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