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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13期·经济管理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的探讨

来源:教育教学论坛 2022/6/15 14:09:28

[出处] 教育教学论坛_2022年第13期

吴琼

[关键词] 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模式;创新策略

[中图分类号] G43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324(2022)13-0054-04 [收稿日期] 2021-10-20

目前,高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仍旧沿用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注重以教师为中心的课堂理论讲授,这种教学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目前对综合性人才的培养需求。在全新的教育背景下,应对“经济法”课程教学进行创新改革,探寻经管类专业教学的创新性教学模式,使课堂教学更加符合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的需要[1]。

一、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式创新的意义

(一)实现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一切以学生为主是目前教学改革中倡导的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帮助、启发学生,让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经营管理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及知识水平为学生提供学习案例,设计模拟法庭及专题活动,启发学生的经济法律思维,引导学生运用经济法理论分析实际问题,启发学生运用经济法解决实際问题的思想,让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2]。

(二)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加强实践性教学是目前“经济法”教学中倡导的一种全新教育模式,应结合经管类专业的特点,让学生理解掌握经济法知识,并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让学生从原本的被动式学习转化为主动学习。

(三)有利于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市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人才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知识,当下社会不仅要求人才具有专业知识,又要求人才具有一定的法律综合素养。在当下的高校人才培养中也应注重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中,应根据经济法理论教学的相关理念,突出法律实践教学,让学生在掌握经济法的同时,养成独立解决经济法律问题的能力,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使其更加符合当下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推动学科持续性发展

随着当下科技发展逐渐加快,很多学科都出现了专业性和边缘性的发展趋势,对当下的高校教学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传统的理论性教学模式之下,不能够满足经管类专业的课程教学需要,在对教学方法进行研究后发现,采用创新的教学理念,以及以实践为本的教学模式,恰好可以弥补经管类教学单一的理论教学模式。在全新的教育模式之下,应充分加强经管类专业教育的全面性,使“经济法”教学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教学效果,并为其他课程教学提供参考。

二、“经济法”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

(一)教学方式过于单一、教学时长过短

在经管类专业教学中,“经济法”课程的课时相对较少,在大多数高校当中“经济法”课程的课时只有36个学时左右,比其他专业课的课时少将近一半,但是经济法本身的课程容量较大,具有很多理论概述及法律制度内容,包括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等,教学内容涵盖面广、教学时间较少,导致大多数教师在课堂上都是以讲述理论为主,很少进行实践案例教学。

但经管类专业学生本身的法律基础较为薄弱,在较短的时间内很难真正学好经济法,再加上缺乏实践教学,在教学中学生只能达到一知半解的学习程度,难以帮助学生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以后的生活和工作当中。

(二)案例教学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由于课时限制再加上很多经济法教师一般属于非法学专业教师,对经济法的实践运用并不熟悉,这也导致在实际案例教学中对学生的引导帮助有限。随着当下教学改革的不断推进,众多教师逐渐认识到案例教学法在实际教学中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实践经验及实践案例缺乏新颖性和针对性,长期重复使用的案例教学内容远不能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经济法教学中使用的案例仅限于对案例进行讲解,不能对案例进行延伸和扩展,导致整个案例教学局限于形式教学,难以发挥教学的应有作用。

(三)考核方法未体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目前,“经济法”课程的考核集中于期末闭卷考试,主要根据考试判断学生的学习成果。这种传统的考核方法只能对学生的案例记忆及知识记忆进行考查,不能够考核学生的知识实践能力。这就导致许多学生在考前一段时间内对教材进行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学生上课时的学习积极性不高,极大影响了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甚至很多学生还会出现旷课的问题,所以,单一闭卷考试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学习能力。

(四)课程安排缺乏专业性

目前,高校经管类专业包含很多分支专业,比如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等,这些专业都有着各自的突出特点,课程中也会组织学生开展一系列实践学习,让学生将课堂上所学到的知识运用于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但是在“经济法”教学中,并没有根据专业特点展开个性化教学,仍旧采用传统的教学模式,整个教学过程只注重理论知识,忽略了专业性教学和实践性教学。

三、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优化要求

(一)更新教育观念

优化“经济法”课程教学首先需要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将以教师为主导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转换为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理念。经管类专业学生本身不具备较好的法律知识基础,以往的学习方法不够完善,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教学内容与学生的实际学习情况完全分离,导致学生缺乏学习主动性。即便是学生认真学习也无法将教学内容与学生自身的学习水平相衔接,导致教学质量低下。因此,在课程改革优化过程中教师应注重教学环节的设计,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以学生的实际学习水平及学习需求为出发点,构建高质量的新型教育模式。

(二)精细化课程内容

“经济法”教学的课程内容繁多、涵盖面广,想让学生在课堂学习中学好经济法知识,就需要教师先对课程内容进行梳理,按照经管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选取对学生未来工作和生活有帮助的法律教育内容重点讲解,不可将所有知识采用无重点的叙述性讲解方法进行讲解,需要加强学生对重点知识的学习。

在实际教学中可以发现,经管类各专业的学习内容不同,对经济法的需求重点也不同。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充分考虑学生的专业学习特点,对教学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比如,在财会类专业教学中进行税法的讲解,而在经济法专业教学中则可以省略这一部分,重点讲解其他内容,避免进行课程内容的复述。

(三)加强课程实践

在传统的教学模式中,“经济法”教学由于课时及教学内容过于广泛,导致课堂教学重点关注理论知识,不注重实践教学。这种教学模式不利于培养学生的知识实际应用能力及知识掌握能力。为了让学生在课程学习中获得良好的知识储备和学科素养,“经济法”教学应注重实践教学,运用多样化的实践策略和实践方法给学生提供实践渠道,引导学生在实践的过程中验证理论知识的实际应用价值,全面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3]。

四、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优化设计

(一)调整教学大纲,合理安排课时

“经济法”课程教学依赖于一定的经济知识,但是由于教学课时较短很难在课堂上实现全部知识的渗透教育。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可以适当地调整教学大纲,将“经济法”课程教学安排在学生学习了基本经济知识之后,以此降低经济法知识教学的难度。

“经济法”教学一般比较适合在大三阶段开始,此时的学生已经基本掌握了其他專业的经济知识,对经济法学习内容也有了一定的了解,在学习经济法知识时可以更好地实现知识的渗透。考虑到经济法教学内容的繁杂性和多样性,可以将课时调整为72学时,为教师延长理论知识的教学时长,方便完成系统化的理论知识讲授。

在72学时的教学时间之内还需要将学时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实践教育与理论教育的有效融合。可以将72学时分为2个部分,其中58学时进行“经济法”理论知识教学,剩余的14学时进行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这样既可以让学生在学习中掌握理论知识,也可以在实践教学中充分发挥理论知识的指导作用。

(二)调整教学内容,加强专业适用性

在上述内容当中提到“经济法”课程教学,目前没有按照各专业的特点进行区分,因此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教师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选择侧重的经济法知识进行讲解,以此来提高经济法知识的实用性。

比如对于经管类专业中的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解《合同法》《公司法》等专业法律知识,保障学生所学习到的经济法知识可以应用于未来的工作和生活当中;对于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可以重点讲解金融法律的相关法律条款,让学生尽早了解金融领域的法律条款,全面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对于财会类专业学生,可以重点讲解《会计法》《税法》等经济法律知识,这样既可以保证学生所学习到的专业知识与经济法律知识形成统一性,又能够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培养高质量的实用型人才。

除了可以根据学生的专业调整教学内容之外,也可以在学生所学习的专业知识基础之上进行“经济法”教学,拓展学生的学习内容。比如,电子商务专业类学生还可以重点进行产品品质法律及商业法律知识的学习,帮助学生了解更加全面的市场法律知识,让学生在学习属于本专业内容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加强其他法律知识的渗透,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素养。

(三)增加案例教学,提高教学内容的实践性

“经济法”教学虽然在课堂教学中一贯采用理论教学模式,但实际上这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为了提高教学内容的实践性,教师应当增加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一般是采用商业管理中的真实事件为教学案例,引导学生针对这一案例展开讨论分析,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并根据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及证据证实自己的看法。相比于传统的理论性教学,案例教学更加直观,也能够让学生在案例教学中锻炼发现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学习意识和学习素养。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建议增加案例教学的时长,完成一个完整的案例教学流程。

首先将班级内学生根据人数分为多个小组,然后通过多媒体播放真实案例的相关信息,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对真实案例进行观摩。观摩完成之后,每组自行收集案例中出现的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据,并积极讨论证据的可信性和真实性。在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完成证据分析之后,小组成员对案例判断结果进行分析并书写结论报告。

通过一套完整的案例教学,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沟通能力、想象能力、分析能力及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采用启发式教学,加强学生的学习意识

以教师为核心的讲授式教学,目前仍旧是“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基本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很难达到良好的教育水准。因此,应加强课堂教学的改革,采用启发式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维能力。

同样以案例教学为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想法观念不同、观摩角度不同,对案例的看法也会不同,为了达到更好的教育效果,教师可以在原本的案例教学基础上加入启发式教学,引导学生对案例内容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让学生发现案例中的深层次问题,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提高学生的学习意识和学习积极性。

在组织学生进行启发式教学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对教学内容先进行一个总体讲解,让学生了解这一法律知识的来龙去脉及制定背景,促使学生对学习内容有一个纲领性的认识。然后在教学过程中采用穿插讲解的教学思路,拓展学生的学习范围,又能够锻炼学生的学习能力。

(五)采用模拟实践教学,创设良好的学习情境

除了案例教学之外,在教学过程中也可以采用模拟实践教学,比如可以采用模拟法庭教学。进行模拟法庭教学主要可分为2个环节。首先,需要带领教师到法院进行真实案例旁听,了解案件审理的相关程序及审理环境。其次,需要在班级中选出模拟法庭的参与人员,包括法官、当事人、律师、证人等。由教师选择相关的案例,让学生根据案例进行模拟开庭,其中包括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教师应带领学生完成整个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

这种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经济法”教学的趣味性,充分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学习意识。而且通过这种趣味性教学方法也能够让学生对重点知识形成进一步的了解,拓展学生对知识学习的深度,使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化解了传统枯燥乏味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全面提高教学质量[4]。

(六)采用法律诊所式教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法律诊所式教学指的是一种全新的法律教学模式,很多法学院教师都会采用诊所式教学,引导学生在真实或虚拟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法律帮助,并对案例进行诊断和治疗。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将学生分为不同小组,并将学生分配到律师事务所中跟有经验的律师进行案件办理,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参与真实案件提高实践能力。而且在办案过程中,学生能够学会如何与当事人进行交流,并进行正确的采集与分析,让学生运用自己学习的法律知识参与到实际的案件办理当中,提高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识,帮助学生积累实践经验。

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根据时代的发展,以及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不断开拓崭新的教育方法,探索符合当下人才培养的教育策略。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将传统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高质量实用型人才的持续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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