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论文:发挥高校培训资源优势推进中小企业法治化管理
黄睿嘉 缪世林
[摘 要] 中小型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律监管的重点领域。近年来与中小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陆续出台,其中不乏对中小企业支持和保护的政策,然而很多中小企业并未及时掌握相关法律,也不熟悉有利于自身的政策条款,各类针对中小企业的法治培训也有所欠缺,因此亟须通过开展有效地法治培训,搭建中小企业与政府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桥梁,利用开发重点培训课程、丰富培训组织形式将中小企业法治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营商环境法治化。
[关键词] 中小企业;法治培训;政校企平台
一、背景:我国企业法治培训开展现状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提供的《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分析》,中小企业占据了我国企业数的99%[1]。在我国,一般来说只有民营企业才有中小企业的概念,中小企业是法律监管的重点领域,法治培训也是法治社会建设中需要加强的环节。目前高校针对企业人才培训的课程纷繁多样,培训种类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形势分析、企业管理等主要方面。企业法治相关培训一般与风险防范部分结合,或是在某一具体业务中提到,少数独立为较小模块。
二、必要性分析:推动中小企业法治培训的必要性
(一)法治培训之法理需求
目前国内经济对企业,尤其中小企业提出更多更新得要求,将所学变现为经济效益是学习首选,然而不能因此忽视法治培训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有: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法的指引作用,是法律首要的规范作用之一,指提供预定的行为模式来规制行为和调整社会生活,确保社会成员对法律的遵守。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与潜力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更有力的法治举措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让中国经济释放更多新的制度红利。仅2019年《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进行了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行政法规陆续出台。即便有一些与企业直接不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规定了企业相关事项,如2019年新修订的《行政许可法》中涉及转让技术、披露商业秘密等禁止内容,这些制度的出台给企业带来了司法保障,也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
然而,企业对这些法律知识未必做到及时学习,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建设中难免出现“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局面,因而采取有力措施,使法治化建设为各级政府、企业真正理解并付诸行动,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2]。纵观目前主要的企业培训课程,普遍存在法治培训缺失,未利用好方法的指引、预测作用的现象,这可能会使法的评价、教育,甚至强制作用在企业运营过程中体现。
(二)法治培训之政府政策需求
近年来中央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我国的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11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我国应当积极开展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我国企业和公民的法律风险防范、合规管理意识和能力。2019年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2020年,工信部联合17家部委发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
从外部看,根据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中国名列第31名,这也是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发布以来中国的最好名次。中国在开办企业(第27位)、执行合同(第5位)等指标上,均有不俗表现。该报告为我国营商环境提供了国际一流水平对标,促进我国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三)法治培训之实务需求
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相关企业判例,搜索“企业”“职务侵占”,相关判决文书18590篇;搜索“企业”“股权”,相关判决文书415608篇。其他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判决、纠纷数量庞大,显示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在法治意识方面的欠缺。传统的企业培训主要集中在合同合规、劳动人事方面,这些内容切实企业、员工具体利益,但在企业战略布局与发展、转型过程中,仅做这些培训显然不够。
三、实施路径:通过培训搭建中小企业与政府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桥梁
(一)中小企业重点培训课程
1.《民法典》相关内容。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民法典》是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在中小企业运行方面较原先法律有一定程度修改,及时了解、运用新规则对企业合规运行至关重要。
2.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知识产权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3]。2017年、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都强调过,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2020年8月发布的《苏州政法系统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精品案例》(下称“十大精品案例”)中就有两起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除了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新兴事物的发展、国际营商环境的变化对知识产权知识的更新都提出要求。在《2019年江蘇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中,与网络相关的案例就有3例。然而,中国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意识薄弱、能力不足、信息不畅,在贸易实践中往往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亟须进一步提升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能力[4]。知识产权除了权利本身的重要性,还会涉及“变现”等问题,如中小企业融资时进行的知识产权质押。因此,国家需打造更切实有效地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用更规范的模式接轨国际之时,企业需要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保护的格局中,通过学习培训掌握法治技能,提升安全感和幸福感。
3.合法财产权保护制度。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下称“条例”),能体现国家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保护中小企业合法财产的决心。在司法实践中,中小企业会面临合同相对人以单方格式合同把握付款条件,在履行过程中打着货物未检验或验收不具备付款条件的理由拒绝支付货款。针对这一现象“条例”规定只要上述约定的期限届满而对方未进行验收的,将在法律层面上直接认定付款期限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这让中小企业交易前更放心,主张应收货款更有底气。国家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为中小企业合法财产提供的多项保障,需要专业的培训力量将这些“护身符”传授给中小企业,让其能够轻装上阵、安心交易。
4.公平竞争规范。《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中将公平竞争制度列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营造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2020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突出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在“十大精品案例”中就有一个同时涉及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例。互联网市场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各种形态,如“通知”中提到的“电子商务、直播平台”。2018年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较1993年版有较大修订和完善,中小企业只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从案例中吸取教训,才能保护好自身利益,更合理地利用技术手段正常运营。
5.刑事法律风险。根据2019年发布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5],民营企业家刑事犯罪案件数、人数比例占九成(见表2)。“十大精品案例”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例各占一例。
中小企业规模不大,融资能力较国企、大型企业弱,短期回款压力更大,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也更大,触犯刑事犯罪的概率也更高,而刑事风控能力却不强,一旦企业或相关负责人被判以刑事处罚,可能会给企业和家庭带来灭顶之灾。刑事风控可以为企业提供更有利于其长期发展的环境。
(二)中小企业法治培训的组织形式
1.形成政校企共建的合力。2021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第九点健全立法工作机制中提出:“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政府需要倾听企业,企业需要沟通政府。高校可以发挥其资源优势和平台优势,促进和加强政府与校企之间联系,校企借助各自职能,形成人才循环、资源共享的“政校企—产训研”平台,具体相互促进关系如图1所示,对培训带来的直接作用如下。
组建多元化讲师团。遵循专兼结合、术业专攻原则。高校法学院教师理论水平扎实,然而企业对培训师资无太高学历要求,真正需要的是能够迅速将政策法规传授于企业并使之运用于实践。司法部门、证监会、银保监会等行业组织中有大量善于处理相关问题的、具有实践经验的人员,他们能向企业讲授的是最新的一手案例中的思考,更有案件的审理思路、证据甄别等方面的多角度启示,对企业规避风险有很大的指导意义。除此之外,讲师团还可选择执法人员、公证人员、律师、企业法务等,覆盖行政法、民法、刑法等主要领域的司法实践工作者。
深入商會、行业组织。高校可增加与省、市、区的商会和各地的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在商会、行业协会活动时普及法律知识,更有针对性地对某一地区经济发展特征、某一领域运营特殊性,进行“法治体检”,做更加细化对口的培训。
2.构建陪伴式成长。培训开展前组织者可与企业高层充分沟通,了解其发展规划,有针对性地实施法治培训,有条件的可制定长期、“陪伴型”的法治培训套餐。
在具体培训中遵循系统性。法律之间有明确划分的门类,但日常经济生活中一项事务可能涵盖多部法律,甚至发生竞合,一个案例中涉及多部法律法规的也不鲜见。因而在向中小企业培训时不仅是对具体部门进行培训,更是要针对企业类型,把相关法治知识打通,形成针对中小企业的体系。
3.创建多样化方式。(1)直击庭审现场。在高校面向中小企业的培训中,已在尽可能寻求丰富的培训方式,除了传统的现场教学,与政府相关部门更紧密的合作无疑可以进一步扩展培训方式。最直观的就是让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司法实践,在公开审理的涉及营商类案件中作为旁听人员参与庭审过程,也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观看;(2)座谈式培训。苏州市商务局、工商联2019年与苏州市检察院就共同建立涉外资和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办理沟通机制会签文件。高校在组织中小企业培训时可以借助工商联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与法院、检察院共建“普法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具体做法和成效可通过座谈的方式传达给企业。在座谈式培训前夕向企业征集想了解的具体方针政策,经营中的法律痛点和难题,相关政府组织、部门也通过收集信息、交流座谈,围绕民营企业的关切点,用更广阔的视野、更务实有效地举措为企业发展“撑腰”;(3)录制小视频。人民网通过《民法典诞生需几步》等系列动画短视频解读《民法典》,这些作品寓教于乐,使专业的法律条文通俗易懂,网民在轻松愉悦中学习《民法典》。在线教育优势,正在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中逐渐凸显。
四、结语
中小企业法治培训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滴灌性得培训。就具体培训目标来看,笔者认为企业法治培训目的是防范风险,让企业领导具有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依法提高治企的能力,让员工提升风险防控意识。再者,为企业培养懂业务懂法治的复合型人才。高校有平台设施、智库资源和实践案例,通过培训能够推动企业的更好发展,也可以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丰富师生的实践体系。
参考文献
[1]中国报告大厅.中国中小企业数量分析[EB/OL].(2017-08-01)[2020-12-23].http://m.chinabgao.com/k/qiye/28142.html.
[2]谢红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证成、评价与进路——从理论逻辑到制度展开[J].学习与实践,2019(11):36-46.
[3]赵永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人民日报[N].2019(4):12.
[4]齐明媛.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策略浅析[J].中国发明与专利,2020(17):11-15.
[5]张远煌.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018).河南警察学院学报[J].2019(28):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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